近期支付宝服务商平台发布《关于打击冒用“支付宝运营中心”名义推广刷脸支付等欺诈行为的声明》,清退了三家服务商。
4月6日消息,近期支付宝服务商平台发布《关于打击冒用“支付宝运营中心”名义推广刷脸支付等欺诈行为的声明》,清退了三家服务商。
支付宝表示,经查证,山西网富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大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吉捷昊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某公司运营中心”的身份,冒用支付宝名义推广刷脸支付,并在市场上招收各层级区域合伙人,收取“代理费”。支付宝认为这些行为严重侵害支付宝品牌声誉和开放生态,并已对上述公司做清退处理。
支付宝还表示,不允许服务商冒用蚂蚁集团、支付宝、支付宝蜻蜓等官方品牌进行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宣称自己是支付宝官方代理、支付宝运营中心等。亦不允许以支付宝、支付宝授权或支付宝官方产品(如支付宝蜻蜓、支付宝小程序)等名义招收加盟或区域代理,收取加盟费或代理费。
据了解,今年1月,支付宝发布关于规范支付服务商接入的通知。通知指出,服务商不得通过改造、包装、篡改接口等方式,主导、教唆、默许、协助商户变更支付产品使用场景。
如服务商服务的商户未按照产品类型接入,存在套低费率、套现、套营销资源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核实将按照服务商管理制度等相关规范进行处置,情节严重的可暂停或取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