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消息,《电商之家》获悉,今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和外汇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简称通
1月4日消息,《电商之家》获悉,今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和外汇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自2021年2月4日起实施。
通知共包括五个部分,共十五条,涵盖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便利个人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收付、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等五个方面内容。
通知指出,支持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境内银行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的条件下,可按相关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支持境内银行与合法转接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
同时,便利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接收港澳同名汇款。境内银行可为香港、澳门居民开立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用于接收香港、澳门居民每人每日8万元额度内的同名账户汇入资金,境内银行应确保汇入及汇出资金使用符合现行规定,其中汇入资金仅可用于境内消费性支出,不得购买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