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消息,《电商之家》获悉,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公布了2020年底一批行政处罚决定,微信支付的运营主体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财付通)也在其中。罚单
1月3日消息,《电商之家》获悉,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公布了2020年底一批行政处罚决定,微信支付的运营主体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财付通)也在其中。
罚单显示,因违反支付业务相关规定,财付通被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18.37万元,处罚款人民币558.2万元,合计罚没金额人民币876.57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财付通涉及违规事项包括未按真实交易场景、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保存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违反条码支付业务限额管理规定;违规开展支付业务合作;未备案开展条码支付业务等。
《电商之家》了解到,去年11月9日,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林海峰,腾讯方对此回应表示,此次是基于公司管理结构优化需要做出的正常调整,于此前向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并于去年10月获央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