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快递企业多名员工内部协作,并与社会上的无业游民、诈骗分子内外勾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窝案,性质之恶劣、后果之严重令人触目惊心。
5月19日消息,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多人出售客户快递隐私信息案做出终审裁定,11名顺丰员工及8名相关人员被判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10个月到3年不等。此案查获涉嫌被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千万余条,涉及交易金额达200余万元,同时查获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的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网络群。
这是一起快递企业多名员工内部协作,并与社会上的无业游民、诈骗分子内外勾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窝案,性质之恶劣、后果之严重令人触目惊心。
现在凡是使用手机的人,几乎都接到过推销电话、推销短信甚至诈骗电话和短信。之所以有人知道我们的电话甚至个人详细信息,很有可能是我们在办理相关事项时留下了信息,这些信息被他人非法泄露、获取后加以利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就是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教育、医疗、房地产、电信、电商、快递等掌握海量用户信息的公共部门和服务行业,对保护用户个人信息负有重大责任。
湖北荆州中院判决的这起非法出售用户个人信息窝案,大部分涉案人员为顺丰公司员工,表现出涉事企业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工作的严重失职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大缺失。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单位也应当汲取此案的教训,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和管理机制,积极履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职责。
传统社会中,人们办理各种业务时留下的信息存在于纸质档案中,很难被大规模搜集和利用。在信息时代,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极为便利,一个优盘、一个邮箱、一个社交软件就能储存、发送大量包含个人详尽信息的数据。现在快递公司采取了隐私面单,快递员只能通过APP联系用户,不能直接看到用户的手机号码,但能进入系统的快递员就可以查看用户个人信息。如上述窝案中,涉案的顺丰公司员工就是登录公司系统,查询大量包括地址、电话号码、姓名等在内的用户信息,录入表格后发送给他人。这在管理上是一个明显的漏洞,让 内鬼 非法搜集、出售用户信息有了可乘之机。
试想,在个人信息以条计价、一条可卖两元或数元的情况下,看看电脑、动动手指便可获利不菲,利益驱使之下,很少有人会不动心。这样一来, 我的信息我做主 成了奢谈,家庭成员、住址、职业、通信方式等关乎个人隐私、财产乃至人身安全的信息,都可能被泄露给推销者或诈骗分子。特别是,个人信息一旦被出售或泄露,就不可能再恢复到之前的隐秘状态,很可能给当事人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
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被随意泄露和不当使用之事屡有发生,当事人在互联网上和实际生活中成为 裸奔者 ,受到各种欺诈和侵害,有的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一些受害人被不法分子实施 精准诈骗 ,以致出现大学生徐玉玉被诈骗学费后郁结身亡那样的惨痛悲剧。更有受害人被不法分子跟踪后实施人身侵害,如宁波一名民警擅自利用公安信息系统帮人查住址,导致一名女子被前男友找上门并杀害
重视并构建严密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应当是信息时代和互联网社会的标配,否则就会人人自危,毫无安全感和幸福感可言。对此,《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快递企业应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违反者除没收违法所得外,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并吊销有关资质。
收集、开发和利用个人信息是快递、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得以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快递企业掌握了海量的用户个人信息,必须主动承担构建严密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除推出隐私面单外,快递企业还应强化对存储、传输个人信息的系统、电脑、硬盘、传输工具的监管和控制。如通过严密的技术手段,让工作人员不使用密匙、不登录个人账号就无法进入系统;对系统操作全程留痕,私人存储设备无法接入办公电脑,办公电脑无法登录个人邮箱、社交软件等。
政府职能部门、监管部门也应当依法积极履职,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加大惩处追究力度,倒逼教育、医疗、房地产、电信、电商、快递等部门和行业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强化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工作实效。只有公权机关和企业、单位切实织密织牢保护体系,形成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合力,将公民个人信息装入 铜墙铁壁 ,公民才能获得个人信息安全、隐私安全和生活安宁,而不会沦为信息时代的 奴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