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因为没有眼见为实,“评价”影响着很多买家的购买行为。比如,在淘宝上买了假货、次货,或者对卖家的服务不满意等,你可能会果断地给卖家来个“差评”或“中评”。为了不影响生意,一些卖家会想方设法地对“差评”“中评”进行删改。于是,在你给出“差评”“中评”后不久,有人会偷偷登录你的淘宝账户,把你之前给过的评价删除或改成“好评”。而这种人就是“职业修改差评师”。
网上购物,因为没有眼见为实,“评价”影响着很多买家的购买行为。比如,在淘宝上买了假货、次货,或者对卖家的服务不满意等,你可能会果断地给卖家来个“差评”或“中评”...
网上购物,因为没有眼见为实, 评价 影响着很多买家的购买行为。比如,在淘宝上买了假货、次货,或者对卖家的服务不满意等,你可能会果断地给卖家来个 差评 或 中评 。为了不影响生意,一些卖家会想方设法地对 差评 中评 进行删改。于是,在你给出 差评 中评 后不久,有人会偷偷登录你的淘宝账户,把你之前给过的评价删除或改成 好评 。而这种人就是 职业修改差评师 。
差评 改 好评 ,一个收费260
近日,由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浙江省内首起 职业修改差评师 案件,法院经审理后,当庭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骏杰有期徒刑五年,同案的另外4人也分别获刑。
藏在 差评 下的产业链
李骏杰等5人分散在全国各地,直到在法庭受审时,他们大多才第一次在线下见面。在删改 差评 的黑色产业链中,他们的分工各不相同。
案发前,李骏杰在杭州市滨江区一家科技公司上班。5人当中,他主要负责通过QQ在网上联系需要修改 中评 和 差评 的淘宝卖家,改一个评价收费260元。
在彼此不碰面的互联网上,删改 差评 的流程将李骏杰和4个同伙连在一起:需要删改 差评 的卖家会把相关买家的信息发给李骏杰,李骏杰把这些信息传给他的下线,即在广东打工的黄福权、王凤昭,黄、王二人再把信息反馈给在江西某市公安系统工作的胡榕,由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查明买家的身份证信息,之后把信息以每条15元至25元不等的价格卖给黄、王二人。
收到胡榕给的买家身份证信息后,黄、王二人以每条15元的价格让河北石家庄人董伟 PS 出身份证复印件,再把复印件以每件45元的价格转卖给李骏杰。有了买家的身份证复印件,李骏杰就可以利用技术手段,冒充淘宝买家身份骗取该买家的淘宝账号并重置密码,最后非法登录淘宝评价系统删除或修改 中评 差评 。
判决书认定,在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的一年半左右时间里,李骏杰共修改 中评 差评 347个,获利9万余元。胡榕共转卖信息900余条,获利1.8万余元。
删改 差评 犯了什么罪?
职业修改差评师 的存在对淘宝网和淘宝用户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
淘宝网表示,信用评价的数据在该网站搜索、选品系统中起到基础性作用。删除中、差评数据危害到淘宝的流量分配体系和数据系统,对合法卖家和淘宝网的数据安全造成威胁,也对买家的购物体验产生影响。
这些以删改 差评 为业的人犯了什么罪?办案检察官以此案为例介绍说, 职业修改差评师 李骏杰的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法院审理后也以此罪名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而那位利用职务便利为这个团伙提供买家身份证信息的民警胡榕,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至于参与信息买卖的黄福权、王凤昭和董伟,均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相应罚金。
好评 真有那么重要吗?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淘宝用户的大量增加,一些寄生于 差评 的食利者纷纷出现。
2013年7月3日,全国首例 恶意差评师 案件在杭州宣判。以杨某为首的12名 恶意差评师 在淘宝网上向某个网店卖家恶意下单,而后通过QQ等聊天工具与卖家 谈判 ,以发货就给 差评 、不发货就投诉为由,向卖家敲诈钱财。这一团伙通过 恶意差评 谋得非法利益2900余元,主犯杨某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除杨某外,吴某、周某、陈某等11名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一年及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2000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淘宝上的评价并不能完全代表真实的用户体验。 追求 好评 固然好,但100%的 好评 大多是不符合事实的。 一位 资深 淘宝用户对记者说, 即便是买家出于个人意愿给出 差评 ,卖家也会要求对方改成 好评 ,或以返利来诱惑,或用谩骂、威胁等卑劣手段。说到底,是淘宝卖家对买家 差评 的过度在意催生了 职业修改差评师 和 恶意差评师 的存在。 这位淘宝用户总结分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