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消息,《电商之家》获悉,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昨日发布公告表示,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进行调整。自2020年2月14日13时01分起,2019年9月1日起已加征10%
2月7日消息,《电商之家》获悉,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昨日发布公告表示,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进行调整。
自2020年2月14日13时01分起,2019年9月1日起已加征10%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5%;已加征5%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2.5%。此外,其他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继续按规定执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继续开展。
据《电商之家》了解,原定对美国750亿美元的进口商品分为两个清单,清单二商品已在2019年12月15日暂停加征,此次调整主要针对清单一商品。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美方已于1月16日发布公告,将于2月14日起对此前加征15%关税的1200亿美元商品,统一下调加征关税至7.5。为缓解贸易摩擦,我方同步调整了有关措施。
而此次加征关税的调整,对跨境电商而言也是一大利好消息,随着商品关税进一步降低,转化到消费者身上,便是购买商品所需成本的降低,预计这一措施也将进一步对跨境进口的消费起到刺激作用。
此次公告及解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