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消息,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31期) 显示,在抽检的156批次样品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整体合格率约为98.08%。
6月6日消息,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31期) 显示,在抽检的156批次样品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整体合格率约为98.08%。其中,北京有限公司通州台湖分公司销售的红枣蛋糕被检出。
上述公告显示,市食药监局组织抽检糕点及面包、饮料、肉制品、坚果与籽类食品、白酒5类食品共156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5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标称河南豪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通州台湖分公司经营的红枣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此外,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回龙观京旺副食经销部经营的小瓶酒,检测发现。不过,市食药监局指出,该商品涉嫌假冒。
对于食品防腐剂超标问题,市食药监局指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反映出企业可能忽视了混合使用防腐剂时对其使用量的控制。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防腐剂为低毒、安全性较高的品种,但长期过量摄入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
此外,酒类商品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也有可能是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