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5日消息,自“鹿晗恋爱险”大火了以后,更多“奇葩险”都趁着其热度未消时纷纷投入,譬如“熊孩子险”、“扶老人险”等,险种之多,无奇不有,更大的问题在于,这些“奇葩保险”竟然有购买者。
2017年12月15日消息,自“鹿晗恋爱险”大火了以后,更多“奇葩险”都趁着其热度未消时纷纷投入,譬如“熊孩子险”、“扶老人险”等,险种之多,无奇不有,更大的问题在于,这些“奇葩保险”竟然有购买者。可是,这些“奇葩险”有可能并不靠谱,消费者应谨慎购买。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奇葩险种”又出新招,在明星鹿晗公布恋情后,淘宝网出现“鹿晗恋爱险”,每单保费11.11元,承诺如鹿晗与关晓彤1年后仍保持恋爱关系,商家便支付双倍金额。现在在淘宝上搜索“鹿晗恋爱险”也已经没有显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保险也风生水起,不过,除了少数互联网保险产品热销,获得市场认可之外,大部分险种都销售遇冷,互联网保险便在求新求异的道路上越走越偏。
纵观充斥市场的互联网“奇葩险种”,毫无疑问基本上是以营销噱头博取大众眼球,脱离了保险产品“给予保障”的基本宗旨,不具有保险的本质功能,更像是一种对赌游戏。甚至有销售“奇葩险种”的商家或平台,压根就不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资质。
发展互联网保险是保险行业发展的一个趋势,但不能放任乃至放纵互联网保险打着产品创新的旗号进行恶意营销。一方面,对整个保险行业来说,“奇葩险”并不是成熟健康的产物,这些在边缘地带的保险无疑会破坏行业发展生态,动摇行业发展根基,还会对社会风气产生消极阻碍。另外一方面,对于消费者来说,投保“奇葩险”存在个人信息遗失或泄露风险。
此外,在今年年初,保监会曾印发《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明确提出产品开发的“五原则”和“八不得”,包括不得开发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认合法利益、无实质内容意义、炒作概念的噱头性产品等8类产品。在产品名字上也提出具体要求,比如“个性化称号字数不得超过10个字,不得使用低俗、不雅、具有炒作性质的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