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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后悔权”与“机动车撞人负全责”一样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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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假货也不用担心退货难了;如果你是网络卖家,这事儿就比较麻烦了,且不说货品可能会被消费者免费使用七日,万一某些消费者退过来的货不完好,影响了后续销售咋办?是找消费者扯皮还是让它烂在自己手里?

七日无理由退货 ,这事儿你怎么看?如果你是网络买家,肯定会拍手称快,因为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啊,至少买错东西不用再担心被老婆骂了,买到假货也不用担心退货难了;如果你是网络卖家,这事儿就比较麻烦了,且不说货品可能会被消费者免费使用七日,万一某些消费者退过来的货不完好,影响了后续销售咋办?是找消费者扯皮还是让它烂在自己手里?

所以,笔者想就这个问题和大家探讨一下,不过在探讨之前,我想提一下 机动车撞人负全责 的问题,在百度上搜索了一下,我发现,讨论该问题的还不少,当然, 机动车撞人负全责 是明显不公平的,因为有时是机动车的责任,有时是行人的责任。现在虽然这一判责规定被打破了,但毋庸置疑的是,针对绝大多数事故,仍然是机动车负主要责任,哪怕是行人闯红灯被撞,机动车在没有任何违规的情况下,也要负一半以上的主要责任,也正是这种情况的出现,才让 中国式过马路 流行于各大城市,而且屡禁不止。

这让我们不得不进行深刻反思,立法者的初衷应该是减少事故的出现,避免事故对人造成危害,而在这个前提下,应该是谁违章谁负责,这样才能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换句话说,如果机动车未违章,行人闯红灯被撞的话,不仅机动车无责任,行人还应当赔付机动车的损失。

但实际并非如此,并且理由很荒唐------相比开车的人,走路的人是 弱势群体 。而出于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机动车负主要责任也就是理所当然,这样法律法规才 人性化 。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让我们忘记了什么是交通规则,也忘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再来说说网购后悔权,这其实也挺扯淡。为什么?买家和卖家按理说应该是公平对等的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卖家的货没有问题,服务也到位,一般情况下,买家不应该享受无条件退货的服务。如果货有问题,那就另当别论,不过现在的问题是,无论货是否有问题,卖家服务是否到位,买家都能享受7日无条件退货。

如果是这样,商家就将彻底成为弱势群体,因为他们每单生意都需要一周时间才能确定是否成交,而且,如果买家退过来的货无法恢复原样,商家的损失就更大。所以,这里面就有至少三个问题需要注意。

第一个是无条件退货,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如果买卖双方按照约定达成了交易,双方都履行了各自的义务,而且不存在诸如货品质量有问题等情况下,如果一方反悔可视为违约。结合这一点来看,如果卖家的服务到位,货品没有问题,那么无条件退货即损害了卖家的利益,这导致他们之前的服务泡汤。

第二个是商品完好与否很难界定,相关部门也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界定方法,这可能会导致商家和消费者互相扯皮,也就是说,从具体实施上看,网购后悔权有很大的难度。如果是一刀切,受损的也必然是商家。

第三个是对商家的处罚力度太重,据报道,违反规定的商家或面临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对商家而言,这个处罚力度明显太重了。其实现在商家做电商已经非常不容易了,既要面临激烈的竞争,又要面临平台的收费和监管,现在增加这么一条网购后悔权,那商家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

所以,网购后悔权到底能否实现,这要看相关部门的决心,要强行实施肯定是没问题的,但买卖双方的地位将因此而不均等。虽然有人说,网上假货多,对买家利益有损害,但这主要应该靠平台提升监管力度来解决,让正常运营的商家也跟着埋单,这是否有点不公平呢。

如果这一政策大面积实施,会不会导致大量商家退出电商领域呢?拭目以待。(文/王易见 QQ:54341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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