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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克伯格支持政府出台更严谨互联网隐私和选举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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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下午消息,据CNBC报道,周六,Facebook首席执行官马克 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呼吁政府在互联网监管问题上发挥更大作用,并概述了四个他认为需要加强监管的领域。扎克伯格认

扎克伯格支持政府出台更严谨互联网隐私和选举法规_行业观察_电商之家

3月31下午消息,据CNBC报道,周六,Facebook首席执行官马克 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呼吁政府在互联网监管问题上发挥更大作用,并概述了四个他认为需要加强监管的领域。

扎克伯格认为,新的监管需要保护社会免受有害内容的伤害、确保选举公正、保护公民隐私以及确保数据的可迁移性。

在俄罗斯干预2016年美国大选以及仇恨言论的处理问题上,Facebook的做法招来公众一连串的批判。与此同时,美国保守党立法人员还指控Facebook存在政治偏见。

扎克伯格提出要设置独立的机构来监管有害内容,设定标准以明确何种内容属于恐怖主义宣传和仇恨言论并应当被禁止。

互联网公司有责任去落实有害内容的界定标准并采取相应措施。 扎克伯格说道, 虽然不可能完全删除互联网上的所有有害内容,但当人们使用几十种不同的共享服务时 每种服务都有自己的规定和流程 我们需要一个更加标准化的方式。

Facebook自己也建立了一个独立部门,以便公众对其决策提出意见。扎克伯格表示,Facebook目前正在与政府展开密切合作,包括法国政府工作人员,以确保其内容审核系统的有效性。

扎克伯格还呼吁政府出台法律,监管互联网上的政治广告,并且表示尽管Facebook在这方面尝试做出了很多努力,但却很难去界定何时广告应被定义为是政治性质的。

扎克伯格声明全文如下:

科技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像Facebook这类公司也承担着巨大的责任。每天,我们都需要去判定何种言论是有害的、哪种是政治性广告以及如何防范复杂的网络攻击。这对于维护社区安全至关重要。但如果我们是从零开始,我们不会要求这些企业独自做出这些判断。

我认为,我们需要政府和监管机构发挥更积极的作用。通过改进互联网法规,我们能够保留互联网好的一面 公民享有表达言论的自由,创业者能够自由创建新的事物 而与此同时,这也能确保社会免受更大危害。

就我所了解到的情况,我认为政府需要在以下四个领域进行法规改革:有害内容、选举公正、隐私以及数据的可迁移性。

首先是有害内容。Facebook为每一个人提供了表达观点的平台,这也确实带来了不少益处 分享经验以及不断推动各项活动等。在这其中,我们也有责任去确保使用我们服务的用户能够享有安全。这就意味着我们需要去界定什么是恐怖主义宣传、仇恨言论等等。我们不断和专家商榷,共同评估我们的政策,但鉴于平台的规模之大,我们不免会犯错,做出的决定也无法得到用户的一致认同。

立法人员经常告诉我,Facebook在控制言论方面的权力过大。坦白来说,我自己也承认这一点。我开始意识到,在言论问题上,我们不应该独自做出如此多重大的决策。因此,我们正在创建一个独立的机构,这样用户可以对我们的决策给出意见。我们还在与政府进行密切合作,包括法国的政府官员,以确保内容审核系统的有效性。

互联网公司有责任去落实有害内容的界定标准并采取相应措施。虽然不可能完全删除互联网上的所有有害内容,但当人们使用几十种不同的共享服务时 每种服务都有自己的规定和流程 我们需要一个更加标准化的方式。

我们认为可以由第三方机构设定标准,确定有害内容的传播标准并据此来审查互联网公司。监管机构可以设定被禁内容并要求公司建立系统,将有害内容控制在最低限度。

Facebook已经就平台如何移除有害内容的问题发布了透明度报告。我认为,每一个大型互联网服务公司在每一季度都应当发布这样的报告,因为它和财报一样重要。

一旦我们了解到有害内容的普及程度,我们就能知道哪些公司正在改进,哪些地方应当设立底线。

第二,立法对于保护选举至关重要。在政治性广告的问题上,Facebook已经进行了重大调整:许多国家的广告商在购买政治广告之前都必须验证身份。我们建立了一个可搜索的档案,可以查看到购买广告的人是谁、他们还购买了哪些广告以及这些广告的受众。但是,政治性广告的界定并没有那么简单。如果监管机构能够就核实政治参与者制定统一标准,我们的系统也将变得更加高效。

互联网政治广告法主要关注的是候选人和选举,而不是分裂性的政治问题,但如今我们发现此类干预活动愈加普遍。一些法律仅仅只在选举期间适用,但这些信息类的干预活动是一直在不间断发生的。此外,政治活动使用数据以及定位目标受众的方式上也存在很多问题。我们认为政府应该更新法律,从而反映出此类威胁的存在并为整个行业设定标准。

第三,有效的隐私和数据保护需要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框架。全球各地的人都在呼吁政府按照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对隐私进行全面监管。对此,我也非常赞同。我认为如果能有更多的国家采用类似GDPR这样的监管法规作为统一框架,这将对互联网大有裨益。

美国和其他国家的新隐私监管也应当以GDPR提供的保护为基础。它应当保护公民选择其信息如何被使用的权利 与此同时,也能允许公司出于安全目的使用这些信息并提供服务。监管机构不必要求在当地储存数据,否则未经授权的人或许能轻易访问到这些信息。此外,法律还应当明确规定,当Facebook这些企业在犯错时,应当实施何种制裁。

我相信,一个共通的全球框架将确保互联网不会崩溃,企业家可以开发服务于所有人的产品,每个人都能得到同样的保护。而在不同国家和州都存在较大差异的框架将无法实现这一目标。

随着立法人员开始采用新的隐私规定,我希望他们能够完善GDPR存在的问题。信息何时能被用于服务大众以及如何应用于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问题,我们都需要更加明确的答案。

最后,监管机构也应当确保数据的可迁移性。如果你与某项服务共享数据,那你也应当可以将数据迁移至另一项服务。这将为人们提供选择,也能促进开发者进行创新和竞争。这对互联网的发展来说非常重要,同样也有益于开发人们想要的服务。这也是我们建立开发平台的原因。真正的数据可迁移性类似于是人们选择Facebook平台去登陆某一款应用,而不是现有的那种下载个人信息档案的方式。但这也需要政府出台明确规定,界定谁在迁移数据时需要负责保护信息。

这需要制定一个共通的标准,这也是我们为何支持标准数据传输格式以及开源数据传输项目的原因。

我认为Facebook有责任参与解决这些问题,我也期待与全球各地的立法人员讨论这些内容。我们已经针对发现有害内容、阻止选举干预活动以及广告透明化问题建立了先进的系统。但是人们不能单单依靠个别公司来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商议,明确社会需要什么以及何种监管形式能够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这四大领域非常重要,当然还有更多方面值得去探索和改进。

互联网的管理法规让一代企业家构建了可以改变世界并为人们生活创造巨大价值的服务。现在是时候更新这些法规了,为个人、企业以及政府的未来明确各自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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