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商品的预售总价不得低于50元,定金金额不得低于10元。
今日,天猫发布《天猫预售业务管理规范》变更公示通知,通知显示, 定金管理 、 定金规则 均作出相应调整。
定金管理变更后:
1、报名商品的预售总价不得低于50元,定金金额不得低于10元;
2、预售商品的定金金额须为10的倍数;
3、若预售商品价格小于500元,定金金额须在预售商品价格的10%(合)至预售商品价的20%(含)之间;
4.若预售商品价格在500元(含)至1000元(不含)之间,定金金额须大于等于50元,且小于等于预售商品价格的20%;
5、若预售商品价格大于等于1000元,定金金额须大于等于100元,且小于等于预售商品价格的20%。
定金规则变更后:
1、支付定金后,因买家自身原因导数未如期支付尾款,或买家申请退款且根据《天猫规则》、《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等相关规则判定非卖家任的,定金均不退还。
2、支付定金后,因安家原因导数买家未如期支付尾款的,买家应退还定金,并向买家补偿与定金同等金额的价款。
3、买家支付定金,并如期支付了尾就款,若因卖家延迟发货导致交易未能实际履行的,除须返还定金并向买家补偿与定金同等金额的价款外,还需按照《天猫规则》及相关规则处理。交易未能实际履行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3.1在买家发起退款、投诉时,卖家还未将商品寄出的;
3.2买家以延退发货为由,中请退款、退货退款,且最终订单状态为交易关闭的。
4、卖家支付定金,并如期支付了尾款,若家与已履行完毕但卖家存在延迟发货的,则按照《天猫规则》及相关规则处理。
以下为规则变更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