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无绿道的公园全面禁行自行车,禁止互联网自行车租赁企业在市政公园园区及其入口500米内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深圳无绿道的公园全面禁行自行车,禁止互联网自行车租赁企业在市政公园园区及其入口500米内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深圳市城管局昨日公布,目前已在直属14个公园划定40个停车点,下一步将组织全市的市政公园逐步划定相应的停车点。
整治阶段暂停投放单车
根据《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深圳市城管局昨日公布制定的《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据介绍,市城管局近日召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会议,约谈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提出五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求各企业在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整治阶段暂停新投放单车;二是要求各企业切实加强自行车的规范摆放管理;三是要求各企业与城管部门加强信息对接,将违法违规停放自行车信息接入数字化城管平台进行管理。四是要求各企业加强对用户规范管理,在加强对用户文明引导的同时,要对违法违规用户采取提高用车费用、停用等多种措施进行有效处罚。五是要求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与城管部门沟通联络,配合管理并及时报送内部管理政策。
据介绍,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占用城市公共绿地,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违规停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企业和个人,分别依据《深圳市绿化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查处。
清理共享单车4006辆
全市城管部门昨日进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专项整治统一行动,重点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占用盲道、绿地、消防通道投放和停放的整治,对违反规定的依法实施处罚;组织各区、各街道执法部门发动市容巡查员和多方社会力量,对乱停放互联网租赁单车开展“随手扶”行动,将车辆摆放整齐、有序。
在昨日的统一行动中,南山区共出动执法人员334人,共清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4006辆,责令整改112次。其中西丽执法队对部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随意在人行通道堆放单车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拟对ofo和小鸣单车两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进行处罚,其中ofo已派员到执法队接受调查处理。按相关法规规定,占用道路堆放物品将按每平方米处以1000元罚款,据统计,此次整治行动共扶正1.7万余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拟立案调查13宗乱停放行为。
智能监控自行车投放分布
市城管局介绍,将利用数字城管平台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此外,深圳还将收集企业本地投放车辆电子身份标签及投放分布、车辆运行等数据信息,接入运营服务平台数据,根据数字城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案件量及投放分布图的对比分析,智能监控自行车投放分布的合理性,对一些市民反映强烈的区域,减少自行车投放量,实现区域投放的动态平衡。
据悉,无绿道的公园全面禁行自行车;禁止市民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将自行车停滞在公园园区内。禁止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在市政公园园区及其入口500米内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市民自行停放在公园内和入口处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通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及时清理。目前已在直属14个公园划定40个停车点,下一步将组织全市的市政公园逐步划定相应的停车点。
整治要点
A 暂停新增投放
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阶段,配合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城市公共空间新增投放车辆管理工作。对新增投放车辆的企业,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
B 加强数据共享
配合市交通运输委收集企业本地注册用户、投放车辆电子身份标签及投放分布、车辆运行等数据信息,并将运营服务平台数据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同时将相关数据信息与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共享。
C 加强企业信用管理
配合市交通运输委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服务质量问题、投诉及处理情况等,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与企业车辆投放及相应政策支持挂钩。对于被责令整改累计达到三次的企业,经联席会议审定后,对企业既有投放车辆规模实行减量。
D 规范骑行停放管理
严格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公共绿地、绿道、城中村和其他公共场所等区域停放管理。将违规停放车辆问题纳入市容巡查范围,通过数字城管和智慧交通平台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立案处理。
E 完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
配合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完善城市绿道、公园、风景区等公共区域自行车停放区规划设置,并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