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3日消息,为规范重要产品标准化管理,质检总局、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7年10月23日消息,为规范重要产品标准化管理,质检总局、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将加快完善重要产品相关标准体系,通过标准制定和实施,统一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此次意见涉及的重要产品有食用农产品 、食品 、药品 、农业生产资料 、特种设备 、危险品 、稀土产品共七样产品。
关于食用农产品将进行标准编制。即涉及的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运输贮存、销售、加工等环节将进行编码标识、信息数据化。实现全国农产品的全过程可追溯管理。
关于食品的标准内容则要做到全覆盖。即食品原辅料购进、生产过程、产品检验、运输等环节都要有追溯要求,落实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
意见指出,此次重要产品标准化工作将要完成六个主要任务。一是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基础研究;二是统筹规划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三是研制重要产品追溯基础共性标准;四是探索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试点示范;五是抓好重要产品追溯标准的推广应用;六是做好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标准化支撑。
未来商务部将联合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实施《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各项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