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与网易云音乐的版权之争愈演愈烈,引发国家版权局出手。在独家版权方面,国家版权局强调,要促进网络音乐全面授权、广泛传播,采取符合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授权模式,避免授予网络音乐服务商独家版权。
近日,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与网易云音乐的版权之争愈演愈烈,引发国家版权局出手。
在连续两天约谈境内外音乐公司以及国际唱片业协会等主要负责人之后,在独家版权方面,国家版权局强调,要促进网络音乐全面授权、广泛传播,采取符合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授权模式,避免授予网络音乐服务商独家版权。
虽然此次只是约谈形式对音乐行业独家版权模式提出一定要求,但可以预见,未来必将会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独家版权模式进行规范。
从音乐版权资源来看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已经集齐了环球音乐、华纳音乐、索尼音乐全球三大唱片公司的词曲及录音版权,颇为强势。官方数据显示,QQ音乐版权库1700万,月活跃用户4亿。在C端,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旗下三大播放器酷狗音乐、酷我音乐、QQ音乐,月活跃用户共计约7亿。
音乐版权是在线音乐平台存在的根本。8月以来,网易云音乐与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因转授权未谈妥陷入互诉。此前,网易云音乐一批音乐版权到期,由于腾讯方面以存在侵权行为为由拒绝续签版权,导致网易云音乐不得不下架一批音乐版权,给一批用户带来很差的体验。
如果音乐版权过度集中在一家公司手中,既当裁判又当选手的模式显然不可能让从业者更加公正客观地去管理、分销音乐版权,甚至还可能存在借版权大棒打压竞争对手的可能。
对此,国家版权局要求各方不得哄抬价格、恶性竞价,避免采购独家版权;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版权争端。
事实上,独家版权模式早已引起行业不满。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曾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的阎晓宏曾表示,音乐版权不能太过于独家,否则影响音乐作品的传播。
在多重因素作用下,9月12日,阿里音乐与腾讯音乐娱乐集团首次握手,互相转授独家代理的版权,标志着2015年7月“最严版权令”出台以来,阿里音乐和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在音乐版权上握手。
全球音乐产业最繁荣的欧美市场是如何管理音乐版权的呢?
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美多数国家便已陆续设立了特定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对著作权进行集体管理,并辅以法律法规等做有效规约和限制。时至今日,这一组织已成为主流国家的“标配”。音乐词曲作者、唱片公司将版权统一转移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委任管理。再由集体组织向音乐使用者(在线音乐平台、卡拉OK等)进行集中授权许可,收取版税,并将所得版税分配给权利人。在制度规约下,公开表演权的版税成了音乐作品创作人重要的收入来源。
由此可见,在欧美,音乐版权的集体管理机构均是中立的、第三方组织,而非有利益、市场诉求的版权使用者(盈利性组织极少,且市场份额极低)。同时,拥有版权而试图垄断的行为被严厉压制。
此次国家版权局只是以约谈的方式要求企业对独家版权进行限制,虽然能够暂时缓和因独家版权模式带来的市场冲突,但音乐版权管理模式依旧需要改革,亟须通过法律条文形式对独家版权模式进行约束。
可以预见,在此次约谈后,政府必将出台更全面完善的法令法规对独家版权模式进行规范和约束,用法律条文形式将避免独家版权模式破坏市场公平竞争这一理念贯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