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港交所新制定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咨询总结》正式生效,这意味着在原有的上市制度基础上,港交所将对新兴的三类公司放开限制:同股不同权结构公司、未有收入生物科技类公司以及将港交所作为第二上市地的公司。
4月30日,港交所新制定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咨询总结》正式生效,这意味着在原有的上市制度基础上,港交所将对新兴的三类公司放开限制:同股不同权结构公司、未有收入生物科技类公司以及将港交所作为第二上市地的公司。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透露,此前在2013年错过阿里巴巴后,他试图推动同股不同权制度改革,但最终该提议未获得香港证监会同意,而4年后,各方终于达成共识。
这被视为港交所25年来的最大变革。那么对于众多采取同股不同权架构的中国互联网公司来说,这一上市新规意味着什么?在迎来利好的同时又会面临哪些挑战?
不必再远赴海外上市
此前,由于种种特殊因素,中国互联网公司上市的选择空间有限。比如采用VIE架构,如果要在A股上市就必须先拆除VIE,再加上审核排队,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再比如采用双重股权架构,由于此前港交所对同股不同权公司的限制,导致这类公司只能放弃香港而转向美国。
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阿里巴巴。2013年7月,市场传闻阿里巴巴集团将选择港交所上市;9月,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以内部邮件形式正式公布了阿里巴巴集团的合伙人制度。该制度将允许包括马云在内的合伙人在上市后提名半数以上的董事,以保证对公司的控制权;不过由于港交所对同股同权原则的坚持,10月份阿里正式表态放弃香港上市,并于次年3月宣布启动赴美上市。
错失阿里被认为是港交所此次推出上市规则改革的重要原因。
创新工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开复在接受新浪科技采访时,认为这对创投界是一件好事情。“所有规则不是一成不变的,监管规则都需要和特定时代相适应。”李开复说,目前双重股权结构已被新兴的创业公司广泛运用,主要是为了支持创业团队能够长远地规划公司发展方向,让公司实现更大的长远价值。而且经过美国股市运行多年,已经证明了只要监管得当,整体利大于弊。
在李开复看来,港交所新政对互联网等新兴产业公司是个重大利好,许多优秀的中国本土公司不必再远赴海外上市。而同股不同权开放之后,国内的独角兽们,尤其是第一梯队的蚂蚁金服、小米、滴滴、美团等将迎来重大机会。
而据港媒报道,小米有望成为首批同股不同权赴港上市公司。报道称,小米上市前股权交易已于上周结束,最快本周提交上市申请,随后将启动在港挂牌的策略部署。
被认可仍存挑战
不过内地互联网公司赴港上市也并非高枕无忧。
真格基金创始人徐小平对新浪科技表示,香港联交所的新政初步解决了新兴及创新产业包括大型互联网公司赴港上市的政策前提。不过对这类创新公司,市场如何理解和接受,可能还存在挑战。
徐小平表示,其中最重要的是对于公司成长性和估值关联的理解。港股的投资者之前更多习惯的是就公司现有盈利能力来计算合适的市盈率,而一家新经济公司的价值判定很大程度上是看未来的成长性。一家互联网公司的价值,往往需要按照当前发展势头预判未来1年至几年的财务指标,包括营收及利润增长趋势,再基于这个数字去评估合理的市盈率。而对于一些还未盈利的互联网公司或生物科技公司而言,这一思维冲击就更大。对于投资者而言,也存在着思维转换的适应问题。
李开复对此也持同样的态度,这种观念的差异之下,首批上市的新经济企业可能会首当其冲的面临这种审视。
李开复认为,除了价值理解的挑战之外,一些细节也可能招致误会,比如互联网公司通常会有多轮融资发行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在国际会计准则下,这种优先股会体现为对股东的负债,其公允价值的上升会记录于公司账面的亏损,但实际上公司并未没有这样的亏损发生,对公司实际运营也没有影响,这笔所谓的“负债”数字在上市那一刻就会消失。因此,不论是上市公司还是投资者,都需要做好应对这样的认知挑战。
实际上,2016年美图上市时就曾遇到过这个问题。当时美图提交的招股书披露,从2008年成立至上市前,美图公司累计亏损62.6亿元,不过其中包含了50.7亿元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和5270万元的股权激励,扣除这些因素之后,累计实际亏损11.38亿元。虽然美图管理层也尽力向外界解释,但外界对该数字理解上的差异还是给美图的上市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去年上市的易鑫也是如此。易鑫提交的招股书显示,该公司自成立起至2017年上半年,累计亏损为76亿元。易鑫方面称,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大幅增加,上市后所有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自动转换成普通股后,便不会产生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亏损。
对此,徐小平也表示,4月30日后在港股上市的大型互联网公司,在招股书中很可能会出现“可赎回、可转换的优先股”价值。现在政策开闸才是第一步,市场对创新型公司价值的应有充分的理解和接受,才是未来长期的关键。